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日期:2016-02-29
 
 
华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学科齐全的国家“211工程 ”重点建设综合性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是直属学校的二级单位,于200910月成立,是华南师范大学彰显师范教育特色、构建教师教育“职前职后一体化”体系,以培训、研究、管理咨询等业务活动强化华南师范大学为基础教育服务功能的重要窗口。根据业务需要,该院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5名,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 研究助理1.
二、招聘岗位的职责及应聘者条件
(一)基本要求
1.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端正,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热爱教育事业,对中小学教育有感情。能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吃苦耐劳、工作细致,热爱并能胜任相应的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性格开朗,善于沟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工作能力和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时间观念和执行力强。
3.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毕业的本科生或研究生,或在教育行业有一定经验的社会工作者,要求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1月后出生)。办公室副主任可放宽至40周岁(19761月后出生)。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体岗位职责及应聘者条件
1.学历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教育学、心理学、哲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
3.能力要求: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和研究能力;熟练使用一门数据统计(如spss)软件;熟悉科研工作的基本流程和方法;
4.其他要求: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感与服务意识,能够吃苦耐劳;善于思考,学习能力强;工作细心,认真负责;
5.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由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根据应聘者的学业、科研、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基本条件和综合素质,确定符合资格的应聘人员名单,由面试评委小组对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程序待通知,最终成绩以及是否录取将直接通知面试者。
四、考察与聘用
按面试成绩确定入围拟聘人员名单,并对入围人员进行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取得毕业证书前均为实习期,已毕业者进入试用期),表现优秀者,可与学院签订劳动合同。
五、薪酬补贴及工作地点
(一)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具体工作时间以学院具体安排为准。
(二)工作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三)薪酬福利
薪酬补贴按照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规定,按月发放。
1.具体薪酬面议。
加班费、项目奖励、节日补贴和年终奖根据学院规定,结合个人实际工作表现发放。
2.按照华南师范大学标准购买五险(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3.每年1次健康检查;
4.丰富的员工活动(党支部活动、部门活动等);
5.专业的岗位培训、良好的晋升发展(内部提升计划、内部轮岗机会)。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6331日。应聘者须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提交相关应聘材料,应聘材料应包括《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复印件、发表作品、获奖证书、社会活动证明等。
  址: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院楼
(原体育科学学院)二楼206
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办公室
  编:510631
联系人:李老师,田老师
电话、传真:02085217630,85216166
                         
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
 二○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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